问题 | 担保人可以不负责任吗 |
释义 | 担保人可以不负责任的情形主要是: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不担责;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不担责;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不担责;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担责。 怀孕了男的不负责任可以告他吗 怀孕了男的不负责任可以告他。 1、如果是起诉他,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如果是起诉他,你们之间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如果是起诉男方,在你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 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并且如果附带起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不过赔偿数额不会很理想。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吗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注明保证期间为两年可以的,有约定从约定。但保证期间为借款人还清本借据的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为止,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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