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被迫离职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新员工入职至关重要,它保障劳动关系的合法性,防止公司侵犯员工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遵循法律法规。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权益保护措施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在权益保护方面享有一定的保障措施。首先,雇主不得以此为理由强迫雇员离职,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雇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仍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工时限制、休假等基本权益。此外,雇员可以要求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劳动法确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在权益保护方面享有一定的法律保障。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新员工入职至关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确保劳动关系合法性的重要步骤。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雇员权益受到侵犯。劳动合同的签署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需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仍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包括不被强制离职、基本工资和休假权益等。雇员有权要求签订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总之,劳动法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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