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认罪认罚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主动认罪,积极赔偿或协助侦查取证,从而减轻其刑事责任。然而,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认罪认罚的效果评估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 1.《刑法修正案(八)》第七十七条:“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或者协助追缴赃款赃物,或者协助侦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第三条:“对于如实供述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刑事量刑时予以从宽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经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对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从上述法律依据来看,认罪认罚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减轻刑事处罚,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如何评估职务犯罪认罪认罚的效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运用认罪认罚制度,推动犯罪的有效遏制和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