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父母明确表示是给自己子女的,也不用分割。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如果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认定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赠与,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则认定为对该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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