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所需的文件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民事起诉状及副本的要求,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收款凭证和病历诊断证明、财产损失证据材料以及原告身份证件的提供要求,同时提及了口头起诉的情况。 法律分析 1、民事起诉状及副本一份;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要出具住院治疗的医疗收款凭证和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4、原告身份证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及必备文件 交通事故索赔是指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过程。索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害人应及时报案并收集证据,包括事发地点照片、事故报告、医疗记录等。其次,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索赔,律师会帮助准备索赔文件,如索赔函、索赔材料等。然后,责任方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承担责任。最后,如果责任方同意赔偿,双方可以进行谈判,达成赔偿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必备文件包括事故报告、医疗记录、收入证明、修理费用发票等。准备充分的文件能够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结语 在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准备充分的文件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及副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相关医疗和财产损失证明是必备的。对于未成年人原告,还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交通事故索赔包括报案、收集证据、委托律师代理、调查和谈判等步骤。准备充分的文件能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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