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怎么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一、失业保险金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手册、户口簿; 2、退工证明、《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3、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 4、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如下: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2、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 4、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进行失业登记等,如果不符合要求,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