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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利贷中介是否违法?
释义
    高利贷虽不违法但不建议参与,根据法条,借款人自愿支付超出约定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不构成犯罪但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不支持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36%年利率部分的利息。
    法律分析
    给高利贷做中介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高利贷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拓展延伸
    高利贷中介的合法性与监管问题
    高利贷中介的合法性与监管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高利贷本身并不违法,但高利贷中介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合法性的主要问题在于高利贷中介是否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是否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和经营资质。监管问题涉及到如何有效监管高利贷中介,以保护借款人的权益和防止不当行为。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如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等。然而,监管仍然面临挑战,包括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够灵活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高利贷中介的监管和执法,并加强对借款人的教育和保护,以确保高利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高利贷中介的合法性与监管问题备受关注。虽然高利贷本身不违法,但中介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监管的关键是确保中介遵守法律规定,获得必要许可证和资质。一些国家已采取监管措施,但仍面临挑战,如监管力度不够和措施不够灵活等。为解决问题,需加强监管力度、执法和借款人保护,确保高利贷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一章 基金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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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