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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秘密法四个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
释义
    法律分析:
    1、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3、实用性。
    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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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