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
释义 | 一、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在有效处理交通事故、减少赔偿纠纷、减轻当事人损失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强制保险将越来越成为今后交通事故得以解决的手段和保障。因此《通告》对于保险车辆的赔偿事宜也做了较详细的规定。即对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应当在48小时内,持《处理书》共同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手续,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理赔数额有异议的,可依据机动车保险的有关规定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快速理赔流程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吗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交警必须数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才会理赔的。 交管部门为了道路通畅,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将上述情况的双方事故的处理程序简化,事故双方就近到快速处理中心解决,没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凭证,取而代之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协议,定损单赔偿凭证。 只有全责,无责,同责,同责两种责任判定,和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同责事故,交强险是赔付自己的车损的。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和实现保险快速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参照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报警听候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二)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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