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清算人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表现如下: 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消极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资产流失,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财产状况恶化而无法实现; 2、清算义务人未按法定程序清算的,如未通知全体债权人或未发布清算公告,在未清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分配股东; 3、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簿,致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 4、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清算的,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