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的核定征收怎么计税 |
释义 | 个体户的核定征收计税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计税方式如下: 1、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帐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2、核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通过按期查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则确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进行扣缴或代缴的征收方式。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交税,报税是每个经营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因此,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税款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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