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法官最怕什么 |
释义 | 强制执行法官最怕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1.如果执行法官不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依法向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该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人民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工伤投资登记。也可以寻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万不得已的时候,还可以悬赏的方式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两种情况,都可以向该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强制执行法院会找车吗 强制执行法院会找车,法院会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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