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移的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务转移的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应具有让与性; 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 4、须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