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是可以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具备持股资格。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