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1、如果当事人约定以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依其约定处理;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一、请问能否和对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二、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当事人在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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