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2.缓解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一、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