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过户给其中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法律分析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过户只是给了一方,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