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送给夫妻双方,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若明确表示只给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房子过户给一方,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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