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抗辩证据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抗辩证据属于本证。 2、针对对象不同:抗辩证据总是针对相对方的效果事实,而反证既可以针对相对方的效果事实,也可以是针对相对方的要件事实。 3、作用不同:抗辩的作用在于使法官形成对抗辩方所主张的事实的心证;反证的作用则在于动摇法官依据本证已经形成的心证。 4、证明方法不同:抗辩证据虽然承认相对方的要件事实成立,但通过证明另外的要件事实成立而达到对立的效果事实。反证则直接证明相对方的要件事实或效果事实为伪或为真。 《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四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