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出轨,正在哺乳,如何离婚? |
释义 | 出轨想离婚按照以下方式办手续: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现在正在哺乳,我丈夫要和我离婚 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哺乳期离婚 哺乳期离婚规定是:1、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2、双方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3、哺乳期离婚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如何起诉对方 一、想离婚该怎么起诉1、想离婚起诉流程如下:(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我妻子经常出轨,我想离婚,我想保留两个儿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 儿子的监护权一般是由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我想离婚,但不知道怎么起诉对方 一、想离婚该怎么起诉1、想离婚起诉流程如下:(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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