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如何办理 |
释义 | 有关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过户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赠与实践中常会涉及公证,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第一种是房产继承,费用较少但程序繁琐。遗产人去世之后,继承才开始。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市场价格而获得房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房产继承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目前我国还没有实施征收遗产税。 第二种是房产赠与,如打算再次交易出售、成本较高。相比继承而言,赠与多了评估费,需交评估价3%的契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直系亲属之间可免交。若进行公证,还要产生公证费。必须注意的是,若该赠与所得房屋再次交易时,将会产生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故若有再次出售意向,则此种方式成本较高。 第三种是房产买卖,风险最低。房产买卖过户主要是各种税费。但其对于再次出售的影响较小。新政出台后,直系亲属之间定价,不受当地区域最低评估价影响。这样可以省去公证费、契税等费用。 一、未成年犯罪构成再犯吗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在未成年前犯罪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服刑结束后如果成年后再次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 (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六)颁发土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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