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后期,慎重签订补偿协议 |
释义 | 当我们和拆迁办达成补偿一致时,是需要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也需要注意其中几个重要的问题: (1)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难度就很大了。 (2)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 (3)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 还需要注意的是,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保留一份。因为在诉讼中,协议原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复印件则很难起到这样的作用。 征地拆迁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只有手上有充分的证据,才能做到在维权过程中做到万无一失,正所谓,不打无准备的仗。因此,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合时,自己无法解决拆迁问题的时候,建议被征收人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维权方案,步步为营,争取稳妥地解决补偿问题。 一、房屋征收时,若选择产权置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安置协议的签订问题 在签订安置协议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清晰,比如安置房的区位、楼层、面积、交房时间等信息都必须在合同里进行明确,并应当附有相关违约条款。如果大家无法把握,我们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2、安置房的地段选择问题 如果政府非要施行这种“易地搬迁”,则必须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否则这就对被征收人就是极为不利。 3、安置房的房屋质量问题 如果被征收人在选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政府重新安置。如果在搬进新家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可以要求政府及时修缮,如果问题十分严重,比如地基下沉、墙体严重开裂变形等,可以要求政府给予相关的解决方案。 4、要注意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征收人用于调换的房屋基本有2种情况 一种是征收人已经是调换房屋的所有权人,这种产权调换的房屋权属明确,风险比较小 另一种是其他开发商建设的新房,征收人已经与该开发商达成的部分新房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合作协议。这种情况风险相对比较大,其关键是要看征收人要对这些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权处置权,如果没有是无法进行产权调换的。另外,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人还需要与房屋的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等有关手续。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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