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申请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因被申请保全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但如果被申请保全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保全措施,该如何应对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行政机关没有履行保全措施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财产或者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保全其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被申请保全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五日内,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并在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总之,如果被申请保全的行政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保全措施,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