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是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多少百分比? |
释义 |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比例,用于维持合作和降低风险。预付款一般为合同价款的75%,可分期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预付款应约定额度、扣回时间和方式,并可运用担保手段降低风险。预付款额度不宜超过工程量的50%,但不低于30%;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安装工程量的20%。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预付款前可约定监督措施,如查帐方式或银行保函。预付款是维持合作和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的合同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75%作为工程预付款,每个工程会不一样,也有预付款分期支付,按照当期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也有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分期支付,如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的20%,d第二期待工程达到约定的形象进度时又支付30%,第三期约定主体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四期待工程验收合格,且已完成资料归档备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二、如何约定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 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 工程预付款应在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达一定比例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或折抵进度款。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约定:“在完成年工程量总造价××%(以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每月里,按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扣回。在完成年工程量的××%扣完。” 3、运用担保手段降低风险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比如,规定特定的查帐方式或要求承包方提供购买材料的合同和发票等。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当然,承包方也可以向业主要求出具支付保函。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缴纳,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作收取一定的预付款,一方面是为了维持合作而提供给合作者度过资金短缺的危机,另一方面是为了运用担保的方式降低合作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具体来说就是大于合同价款的10%但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 结语 合同预付款是建筑工程合作中的重要部分,既是为了合作者度过资金短缺的危机,也是为了降低合作风险的担保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一般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为75%。预付款可分期支付,按照工程完成量或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支付。同时,约定预付款的额度和扣回方式,以及运用担保手段降低风险,如监督使用情况或提供银行保函等。合同预付款的合理安排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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