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考察期限内需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期间应注意什么缓刑考察期内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期间应注意的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活动,缓刑考察期内遵守的规定有: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宣告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罪犯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负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罪犯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四)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罪犯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罪犯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负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罪犯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四)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罪犯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该内容由 石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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