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子女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缴费收据。缴费金额一般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并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一次性缴纳。如有实际困难,可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流动人口在当前居住地发生生育行为的,由当前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前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户籍所在地发生生育行为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当前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未发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个地方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征收; 3、缴费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缴费证明,可向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