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一定要报国税地税吗 |
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需每月申报国税和地税。 1、个人工商店应按税务部门税收法规定的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纳税,提交纳税资料 2、个人工商店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人工商店也可以通过邮寄、数据电子文件、委托银行支付等其他方法申报纳税 3、定期定额账户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经申报的 4、具有一定情况的定期定额账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季节.半年.以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准备的资料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因为各地区有点不同。 5、对于起征点以下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采用简单的申报方式,正常情况下国税部门定期申报操作,当月实际销售额(包括发票发行额和不发行发票销售额)超过定额,纳税人必须直接向纳税厅补充申报,按规定纳税。二.个人工商店国税和地税的基本税和税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或营业税(3%-20%,按行业区分) 2、城市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是纳税人所在地区的税率为7%,县.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纳税额为2%,不在市区.县.镇的税率为1%。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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