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过了几天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超过一个月的时间是可以的。离婚冷静期严格来讲是一个月到三个月,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所以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依然是可以适用冷静期的。 一、分手冷静期多久 法律上没有分手冷静期的说法。对于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分手冷静期只是出于恋爱关系的男女方,为了调解双方之间的感情,而选择的一种调和方式。我国目前只有法律冷静期,法律冷静期是为了保护那些因冲动而离婚的夫妻而设置的,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30天,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依旧决定离婚的,再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二、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即两愿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不存在当事人两愿离婚这种意义上的冷静问题。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三、自己能起诉离婚吗 自己当然可以起诉离婚。自己作为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认为存在其他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的,比如吸毒、赌博、殴打或虐待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此外,还规定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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