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时间法律规定 |
释义 | 开庭时间法律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一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地点。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到开庭日期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案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案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应该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起诉多长时间开庭 在案件完结的期限内开庭都可以,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二审开庭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二审开庭的时间,只规定了上诉案件需要在收到上诉状以后的三个月之内就审结完毕,这其中就包含开庭的时间,所以具体开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当时的情况自行安排。 行政诉讼要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案件要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法院应该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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