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可以异地开户。公司异地开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单位客户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异地开户的流程如下: 1、客户提交见证通产品申请,授权由其异地公司或个人代理,在异地银行审核资料原件; 2、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向协办行发出协办函,明确客户信息、资料名称、授权联系人; 3、协办行根据主办行要求,受理联系人资料,对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协办行业务公章、审核人名单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发送主办行; 4、主办行通知客户来行对资料签字确认后,办理开户手续。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条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