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聘礼是否还要还? |
释义 |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聘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 虽然符合返还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聘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离婚后男方能要求返还聘礼吗?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结婚聘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离婚后要返还聘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聘礼是否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说聘礼是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离婚后是否还要赡养对方老人 离婚后是不需要赡养对方老人。赡养老人和离婚与否没有关系,应当赡养自己的父母,即使没有离婚,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同样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离婚后没有收入是否还要支付抚养费 1、无工作没收入并不是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即使没有工作抚养费也是应当支付的。2、(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