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昌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在哪办理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出入境办证大厅一楼 二、南昌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到出入境窗口申请 2、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4、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5、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 三、南昌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