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怎么办? |
释义 |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时必须补充侦查,否则要释放嫌疑人;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需持有效拘留证,否则违法;刑事拘留条件包括正在实行犯罪、目击证人指认、发现犯罪证据等;拘留后需依法批捕,否则应释放当事人,避免超期关押。执法人员应掌握好时间,确保犯罪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证据不足怎么办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同样道理,证据不足是不能判刑的 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批捕的话马上就要放人。 二、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之后就会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只有在证据齐全了之后才能依法的批捕,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找不齐证据的,那么就必须要释放当事人,避免出现超期关押的情形,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结语 在刑事拘留中,证据不足是不能判刑的。公安机关在拘留时必须补充侦查,以补足证据;否则必须释放嫌疑人。逮捕申请需经检察院批准,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拒绝批捕,从而导致释放。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不得在拘留后补办。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正在预备犯罪、被目击犯罪、发现犯罪证据等。执法人员应掌握好时间,确保证据完备,以便依法批捕犯罪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七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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