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工种的证书有: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