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后出现小三怎么解决 |
释义 | 假离婚后一般不涉及小三,办理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具有重新择偶的权力,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离婚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一方离婚时存在欺诈行为,为扶正小三私下转移资产,通过欺骗的行为协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判决离婚及分割婚内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如果协议涉及赠与等事项,则需要公证,以确保协议不会被撤销。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协议是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相当于重新划分离婚协议的内容。经公证,明确双方的真实含义,一般有效,协议中的赠与经公证后不能撤销。 二、在夫妻婚内可以签离婚协议吗? 夫妻婚内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的,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除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当然也不能生效。 三、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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