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有权截留土地补偿款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委会没有权利截留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依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由征收单位向被征收人支付的补偿金,被征收人具有合法的收款权益。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占土地补偿款,更不能以此为个人或集体谋取私利。如果村委会存在截留土地补偿款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土地使用权是指: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授予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收益、管理、处置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授予,一般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等方式实现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为20年至70年不等,期限结束后可以续期。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土地使用者有权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和流转,但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不得转让给不符合规定的人或单位。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收益权,但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出售、赠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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