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的结算时间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后尽快结算,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如果拆迁协议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应当在拆迁完成后合理期限内结算。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五十条:土地征收补偿金应当在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补偿金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后及时结算并支付。 3.《拆迁补偿办法》第七条:拆迁补偿款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结算并支付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 4.《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支付拆迁补偿款,超过规定的支付期限不支付,或者支付不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诉讼。 总之,拆迁补偿款的结算时间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后尽快结算,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如果拆迁协议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应当在拆迁完成后合理期限内结算。如果支付拖延或者不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