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期间一般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得。但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且另一方无过错的,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