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置程序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
    2、立案: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予以立案;决定立案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将立案决定告知当事人,并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3、调查取证:立案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证据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审核与告知: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将调查终结报告和相关材料送法制机构审核。
    5、决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应当根据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复核意见、听证笔录等材料,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五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