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一、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配的,因为婚前房产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不能就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分居两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分居两年后离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分割。若属于离婚双方各自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需要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根据情况进行分割: 1、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前为双方购买的房屋出资,则出资应该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