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贷合同因借款人存在骗取贷款行为而无效吗? |
释义 | 借款人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担保人应否免责? 骗取银行贷款民事上属于合同欺诈 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于欺诈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内容不真实,仍故意使相对人陷于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明知自己不具备贷款条件,仍采取如编造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产信息、隐瞒婚姻状况、虚构交易合同、改变借款用途、伪造他项权证、私刻公司印章等欺诈手段,制造贷款合规的假象,欺骗信贷人员,骗取银行贷款。借款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借款人有上述欺诈行为的,有权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债权人有权依照上述规定请求撤销合同。 一、被骗签名按手印怎么办 如被欺骗从而在合同上签名按手印的话,可以先跟对方协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修改合同内容,如协商不成则若可证明自己在签订中存在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的则可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撤销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投资公司撤销投资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投资合同属于下列合同之一的,即可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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