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是可以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就可以的。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计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一、上诉条件: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二、上诉流程怎么走: 1、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