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 |
释义 | 刑事诉讼中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应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为防止过分迟延,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刑事诉讼中能否再进行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终结后是否影响民事赔偿诉讼 在刑事诉讼终结后,是否会对民事赔偿诉讼产生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的终结并不会直接影响民事赔偿诉讼的进行。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各自有其独立的目的和标准。即使刑事诉讼中的被告被判定无罪或免于起诉,民事赔偿诉讼仍然可以继续进行。然而,刑事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对民事赔偿诉讼产生间接影响。例如,如果刑事诉讼中的被告被判定有罪,那么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原告可能会更容易证明被告的过错,并获得赔偿。因此,在刑事诉讼终结后,民事赔偿诉讼的进行仍然是可能的,但具体的影响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结语 刑事诉讼中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时,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过长,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终结不会直接影响民事赔偿诉讼的进行,但刑事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对民事赔偿诉讼产生间接影响,具体影响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