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划生育办公室拒绝提供无子女证明 |
释义 | 单位不应为员工出具“无子女证明”,因为这是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单位无权出具。即使出具,也不被许多地方或单位承认,因为社区没有计生办,只有计生联系员,不能行使行政职能。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应该为你出具“无子女证明”。因为这本是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并非是单位可以出具这种证明的。即使出具了这一证明,该证明在许多地方或单位是不予承认的。社区是没有计生办的,因为社区只是个群众自治组织,不能行使行政职能,充其量也只设有一名计生联系员。 拓展延伸 计划生育办公室遵循法律规定,不再要求提供无子女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划生育办公室已经取消了要求提供无子女证明的规定。这一决定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权,并且遵循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无子女证明的要求曾经引发了一些争议和不便,因为它有可能对一些没有生育能力或者没有选择生育的人造成困扰。通过取消这一要求,计划生育办公室希望能够更加尊重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待遇。这一举措也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权的保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划生育办公室已取消无子女证明的要求,以保护个人隐私权和遵循社会发展趋势。这一决定消除了争议和不便,尊重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为每个人提供平等待遇。这一举措推动了社会进步和人权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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