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具体到工伤赔偿的实际情况中,工伤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凭相关证据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劳动者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在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能达成协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对于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受到工伤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对于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应当在受到侵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超过三个月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确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除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从事劳动,发生再次受伤、发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法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期间已经过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视为工伤。 以上法律依据总体规定了工伤赔偿的具体程序和相关的时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