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资料准备?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资料准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如果丢失,可以找原单位给补办。如果超期,还需要单位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而造成超期行为。 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相应的双倍工资。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这是在单位不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对单位的惩罚性赔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办什么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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