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其次,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再次,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最后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