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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法律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释义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及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条件概述。刑事拘留程序包括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长决定、公安机关签发拘留证等。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拘留需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送看守所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公安机关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具备紧急情形,并有预备、实行犯罪、被指认、发现证据、企图自杀逃跑、有毁灭伪造证据、身份不明、流窜多次作案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检察院拘留应由检察院提出意见,经审核后由检察长决定;而公安机关签发拘留证后就可以拘留,注意拘留时必须要出示拘留证。公安机关可以拘留,检察院也可以拘留。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1、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去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结语
    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明确,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通知家属。被拘留人需在24小时内接受讯问,不应拘留者应立即释放。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条件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具备紧急情形之一。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特定情形时可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五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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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