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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子女对继父母哪些赡养义务
释义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上的。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而长大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只有在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后,继子女才会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继父母没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那继子女也就没有赡养义务。
    一、继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
    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
    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一般在再婚的情况下,就会很容易的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当然这与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同,继子女并不必然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除非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照顾、抚养的关系。而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
    三、再婚帮继子带孩子老了继子能赡养吗
    再婚帮继子女带孩子老了继子女能赡养。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同样有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可以在精神上给予抚慰、经济上给予供养、生活上给予照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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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5: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