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实施家暴,男方可以书写起诉状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法定事实,确定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因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如下: 一、男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家暴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 1、受害人与施暴人发生纠纷时的录音; 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3、施暴人的保证书; 4、被施暴人殴打后的相关照片; 5、因家庭暴力而报警的报警记录。 二、立案庭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男方准予立案,男方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三、法官通知双方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四、法院审理该案一般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作出离婚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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